为保护良好交易秩序,规范供应商和分销商的经营活动,现修订《供应链服务平台分销商服务协议》。
现就此修订进行意见征集,欢迎您在意见征集期内(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3日)于【意见征集】版块投票反馈。
核心变化:
1、修改协议中平台名称,平台名称变更,不影响用户使用。
2、第五条新增条款,进一步提示分销商注意审查供应商资质信息。
3、第八条新增条款,为保障平台交易秩序稳定,分销商未结算完毕应付供应商货款的,平台有权限制分销商退出。
4、第九条新增条款,提示分销商注意供应商的经营状态,妥善解决与退出中的供应商售后问题。
其他修改请见协议具体内容。
协议正文:
供应链服务平台分销商服务协议
【适用于国内供应链服务业务-分销商】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是由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格物致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与您(以下或称“分销商”、“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北京市海淀区缔结。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乙方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协议终止、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以粗体标注的条款)。
本协议自乙方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它双方认可的方式接受本协议,且甲方已经审核通过乙方提交的入驻申请和相关资料并以短信、邮件或系统通知的方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时生效。
本协议由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甲方已发布的或将来发布的各项平台规则组成。协议附件及平台规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平台规则与协议正文、附件约定不一致的,以公布生效日期或签署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
本协议各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第一条 定义
1.1 供应链服务平台(本协议特指“供应链管理平台-国内供应链服务业务”,或称“供销平台(适用于境内供应商和境内商家)”,以下简称“本平台”或“甲方平台”):是由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并系统维护的、域名为【http://bscm.jinritemai.com/】的供应链管理平台系统(下称“甲方系统”)。货主、供应商、分销商、服务商等(以下简称“用户”)可以入驻甲方系统,甲方系统可以为上述用户提供【货品入仓、供销撮合、货品维护及发布】等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下称“服务”)。
1.2 小店平台:指运行于甲方网站(域名为“http://jinritemai.com/”的网站或甲方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包括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互联网的url及未来开发的其他应用)的甲方电子商务开放平台,是甲方网站上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流,第三方经营者开设店铺经营,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
1.3 供应商:指本平台内为分销商提供货品的经营者,即货品的所有者。
1.4 分销商:指本平台内,与供应商达成合作,向供应商购买货品后,在小店平台上向消费者销售的小店平台商家,本协议中特指乙方。
1.5 供货:指乙方与供应商就特定货品达成一致,由供应商向乙方供货,乙方在其小店平台店铺售卖该货品,在用户购买该货品后,由供应商将该货品直接发货给用户的形式。
1.6 代发管理服务:指甲方向供应商和乙方提供与代发管理相关服务,在此服务中,乙方可以将自己的订单分配给与其确定合作关系的供应商,由供应商来代替乙方发货。
1.7 代发单:指分销商提供给与其合作供应商的,用于发货的订单。用户下单后,由分销商按照用户订单将商品等信息提供给与其合作的供应商,由供应商按照该信息进行发货。
1.8 供货单:指根据代发单生成,用于明确分销商和与其合作供应商结算内容的信息。
1.9 供货价:指与其合作供应商货品的成本价格,与其合作供应商和分销商之间会按照供货价作为货品单价进行结算。
1.10 结算单:指根据供货单的状态及结算周期等生成的,用于展示结算情况的信息。
1.11 销售单:消费者与分销商通过小店平台达成的交易订单。
1.12 规则:指在本平台上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供应商经营或供应商与分销商合作有关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使用本协议项下平台相关功能所应遵守的相应规则及其他细则、规范、政策、通知、公告、解读、考核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为保障平台正常的经营秩序,规范供应商和分销商经营,甲方有权制定相关分销商经营、分销商与供应商合作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货款结算、售后处置等),并以平台公告、站内信、公示区公示、抖音电商学习中心(抖音电商学习中心 )规则、邮件等各种形式通知乙方,并依据该规范性文件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1.13 用户:指所有在甲方小店平台成为甲方注册会员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即小店平台的消费者。
第二条 承诺与保证
2.1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含乙方连带责任主体相关证明文件)均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并保证上述证明文件发生任何变更时立即通知甲方。若前述资料变更导致乙方不符合本协议所规定入驻条件的,甲方有权部分限制或单方停止乙方经营,直至终止本协议。乙方还应保证在甲方平台发布的全部信息均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符合甲方平台规则及任何相关国家/地区的所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侵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且与乙方以及乙方商品的实际情况一致,不含任何夸大或虚假内容。乙方对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发布的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有效性负有举证责任,并承担独立的全部法律责任。如果前述文件或信息变更的,乙方应及时在甲方平台予以更新。
2.2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件或发布的信息如中涉及如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乙方保证已获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
2.3 乙方应妥善保管平台登录密码,不得擅自将账户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乙方对注册使用的账户以及在甲方平台设置的人员、本协议约定的联系人及其他乙方委派的履行本协议的人员在甲方平台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2.4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乙方聘请第三方代运营公司代表乙方运营商品的,第三方代运营公司的一切行为均视同为乙方亲自实施,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后果。乙方与第三方代运营公司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乙方与第三方代运营公司自行解决,不应影响甲方及用户的权利。
2.5 乙方保证有在甲方平台销售商品所应具备的全部资质、许可或授权,且所销售的商品和发布商品的行为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商品来源合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或权益,不违反与任何第三方的合同约定。
2.6 乙方保证在使用甲方平台服务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采取欺诈及虚假宣传、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乙方应及时告知对甲方平台存在风险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出现设计缺陷、质量瑕疵、权利纠纷、重大违约、上传资料包含病毒木马或乙方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等。
2.7 乙方应关注并严格遵守可能影响乙方交易行为的进出口管制、贸易限制与经济制裁相关法律法规,以免对乙方自身及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乙方应保证遵守适用于甲方平台相关软件、技术与服务的所有进出口相关法律法规限制。若乙方发生此类影响甲方平台商誉、正常经营、运营安全的事项而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侵权责任。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平台相关技术服务、系统升级,以使乙方可以选择供应商提供的货品、将其小店商品与货品进行绑定,与意向供应商协商交易及开展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业务。
第四条 本服务开通
4.1 甲方在乙方提出申请并满足以下条件后为乙方开通本服务:
4.1.1 乙方已入驻小店平台。
4.1.2 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及相关证明等并已通过甲方审核。
4.2 开通本平台服务后,乙方可根据相关规则及流程选择其所需货品。
第五条 交易规则
5.1 乙方在本平台内可以查看供应商提供的货品信息和各类资质信息。乙方如需选择供应商提供货品,应与供应商就合作达成一致,在本平台完成供货关系绑定,此绑定视为乙方已与供应商就合作达成一致,为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若乙方选择与供应商达成合作关系,乙方应当自行对供应商主体资质、行业资质、商品经营资质等信息进行审核,乙方应自行与供应商核实前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与供应商完成合作关系绑定,即视为乙方已充分确认供应商的资质能力,并自愿与供应商进行合作。
5.2 乙方完成供应商绑定后,可以选择供应商的货品,使用该货品信息在其小店店铺内创建商品或者通过本平台将供应商货品信息一键同步至小店店铺等方式创建商品并与供应商货品进行绑定,若乙方选择从供应商处同步货品信息的,乙方应当自行对货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乙方因同步供应商货品信息造成的违反法律规定、小店平台规则的,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乙方完成绑定,即视为乙方已充分了解货品的情况,包括货品的库存情况,了解并确认供应商销售授权资格及转授权给乙方的权利,并自愿与供应商就该货品进行合作。此时代表乙方与供应商均已同意,乙方委托供应商就该货品按照代发单进行发货,甲方将按照乙方与供应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将代发单中的信息同步给供应商,代发单中的信息仅用于委托发货的目的。
特别的,为便利乙方与供应商合作,提高乙方上架销售供应商货品的效率,甲方可为乙方与供应商的合作提供“免合作申请”产品功能服务(具体产品功能上线时间及产品功能设计以甲方通知或实际上线的产品为准),供应商可设置商品免合作申请:即供应商商品开通免合作申请功能后,乙方可直接选择供应商的货品,使用该货品信息在其小店店铺内创建商品或者通过本平台将供应商货品信息一键同步至小店店铺等方式创建商品并与供应商货品进行绑定,如乙方未与该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自乙方选择供应商货品创建小店店铺商品之时,乙方与该供应商自动建立绑定合作关系,乙方应按本协议之要求履行自身作为分销商的责任。
5.3 乙方应与供应商确认货品的库存情况,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货品库存,乙方应随时关注货品库存信息的变更及乙方的商品售卖情况,如货品不足以满足乙方的需求,应及时终止与该货品的绑定及将对应的商品下架。如因此导致用户纠纷或用户投诉等,由乙方作为商家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以供应商过错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如因供应商过错导致,乙方可以向供应商追责。
5.4 乙方应注意货品信息的更改或失效,应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因乙方未按时调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5 乙方应注意供应商的货品价格变动,供应商按照相应的流程完成了货品价格的更改后,乙方应及时修改小店店铺内绑定的商品价格变动,如乙方未及时修改,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修改后的供货价对已生成的供货单无影响,供应商需按照供货单约定执行。还未生成供货单的货品按照供应商更改供货价执行。货品的供货价处于调整审批中则分销商的商品不能与该货品进行绑定。
5.6 供应商申请与乙方商品绑定的货品信息失效并通过甲方审核后,甲方会通过飞书、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将该商品从乙方的小店店铺下架。如乙方未及时完成解绑及商品下架,甲方有权按照平台规则自动解除乙方商品与该货品的绑定,但是乙方商品无法自动从乙方的小店店铺下架,乙方应自行从其店铺下架对应的商品,如因乙方未按时下架商品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货品信息失效不影响已生成的供货单,供应商需按照供货单约定执行。
5.7 担保交易模式:用户购买已经与供应商货品绑定的乙方店铺商品并完成支付后,乙方将代发单提供给供应商。本平台将根据代发单生成供货单,乙方应向其抖店管家账户中充值不少于供货单总金额的款项。本平台将冻结该款项,即该款项不能被乙方提现或者使用。本平台完成冻结后,将通知供应商按照供货单发货,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应按照供货单进行发货,相关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或者按供应商与乙方的约定执行。
5.8 代销分账模式:用户购买已经与供应商货品绑定的乙方店铺商品并完成支付后,乙方将代发单提供给供应商。本平台将根据代发单生成供货单,并通知供应商按照代发单发货,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应按照供货单进行发货,相关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或者按供应商与乙方的约定执行。
5.9 供货单作为乙方与供应商结算的依据,对乙方及供应商均有约束力,乙方不得修改、取消供货单,不得自行发货。
5.10 在供应商发货前,如用户取消订单成功导致订单关闭,则供应商无需发货,且供货单将自动关闭。
5.11 如乙方与供应商之间存在纠纷,由乙方与供应商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未参与乙方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易,不承担纠纷所涉责任。
5.12为便利乙方和供应商解决售后问题,甲方可能为乙方和供应商之间的售后处理建立相应售后规则和售后产品流程,乙方应遵守甲方相关规则和产品流程,积极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售后纠纷,避免造成用户投诉或舆情事件等不良影响。
5.13特别的,为尽力协调乙方与供应商之间的售后争议,在甲方规则和产品流程允许的前提下,乙方或者供应商可申请甲方介入仲裁,甲方有权但无义务进行仲裁,甲方可参考乙方和供应商反馈的情况、证据材料,基于一般人的认知,予以判定售后责任归属及相应的处理方案,乙方和供应商应遵守甲方判定的处理方案。无论如何,甲方不对乙方与分销商之间的售后争议承担责任。
5.14 在乙方和供应商的售后处理流程中,如供应商同意向乙方退还货款、赔付资金(如有),或者按照甲方规则、产品流程判定供应商应向乙方退还货款、赔付资金(如有)的,供应商可使用自身结算款、账户资金余额、保证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同意甲方视情况暂停结算流程, 通知支付机构处置供应商资金。如供应商结算款、供应商账户中可划转给乙方的账户余额、供应商保证金不足以全额覆盖应付给乙方的资金,由供应商另行支付给乙方。
5.15乙方知悉并理解:受限于部分支付机构规则,部分支付机构无法接受甲方指令操作供应商资金。受限于支付机构规则、供应商资金余额等各种原因,甲方无法保证乙方通过甲方产品流程可全额获得供应商退还货款、赔付资金(如有),甲方不对供应商应向乙方承担的资金支付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5.16 如乙方需要与供应商终止某一货品的合作,经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后,可将其商品与该货品解绑,自乙方完成解绑后,在本平台上其与供应商就该货品的合作终止。如乙方需要与供应商终止全部合作,经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后,乙方可将其全部与供应商货品绑定的商品解绑,自乙方完成解绑后,在本平台上其与供应商的合作终止。
5.17 如乙方或供应商不再符合开通本功能的条件,则在本平台上乙方与供应商合作将被终止。
5.18 乙方与供应商合作终止前已产生的供货单,乙方与供应商应继续履行完毕。
5.19 如因乙方或乙方商品违反甲方相关规则规范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则规范处理。
第六条 支付服务
6.1 乙方在开通本服务的同时开通本服务所需的合众账户。由合众按照确定的分账、结算等规则为乙方提供服务。
6.2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与乙方签署的本协议或其他合作协议的约定、甲方平台规则的规定,要求合众支付冻结乙方抖店管家账户中的款项。乙方授权甲方指示合众支付根据待结算供货单的情况将乙方抖店管家账户中的冻结款项支付至对应的供应商账户。
6.3 乙方授权合众支付根据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指示将乙方的待结算款项或相应账户余额直接止付已备赔付或直接扣划给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以赔偿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所遭受的损失或应付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处罚款项。
6.4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将乙方在甲方平台留存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信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件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第三方支付账户信息、以及支付服务机构要求的校验信息,提供给合众,以完成本服务所需账户的开立和结算。
第七条 技术服务费
7.1 乙方同意按本平台公示的及后续更新的标准或补充协议(如有)中确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服务费用的结算日期、支付方式、技术服务费费率等进行变更,届时将在本平台以公告形式公布,请乙方实时关注本平台公告内容。乙方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通知合众自乙方抖店管家账户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技术服务费,结算数据以甲方平台系统记录为准。
7.2 乙方申请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的,需以每月为周期进行当月的汇总结算,在乙方提供相关资质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开具完整、正确并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要求的正式发票。
第八条 费用与结算
8.1 担保交易模式:
8.1.1 用户购买已经与供应商货品绑定的乙方商品并完成付款后,乙方应向其抖店管家账户中充值不少于供货单总金额的款项,甲方将冻结此笔款。
8.1.2 乙方应确保其抖店管家账户中的款项不少于供货单总金额,如少于供货单总金额,则乙方应按时充值,否则供应商将无法正常发货,因此带来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充值至抖店管家账户中的款项仅用于本协议约定合作,不能提现,不能用于其他业务。
8.1.3 除特殊情况外,供应商按照代发单完成发货10天后(如有更新,以平台规则公示为准),该供货单将进入待结算状态。
8.1.4 乙方与供应商按照自然周进行结算,每周固定日期结算所有待结算的供货单,按照结算单的金额从乙方的小店管家账户中转账至供应商的合众账户中;如平台结算系统更新规则,乙方与供应商按照供货单进行结算,供应商根据合众账户余额可以人工发起提现至乙方提供的银行卡内。
8.1.5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开具发票,具体由乙方与供应商沟通处理。
8.1.6 如乙方或者供应商存在违反甲方平台规则等情形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甲方有权暂停分账或结算流程。
8.2 代销分账模式:
8.2.1 除特殊情况外,销售单在小店平台完成结算(如有更新,以平台规则公示为准),该销售单产生的供货单将进入待结算状态。
8.2.2 乙方与供应商按照自然周进行结算,每周固定日期结算所有待结算的供货单,按照结算单的金额从乙方的小店合众账户或者管家账户中转账至供应商的合众账户中;如平台结算系统更新规则, 供应商与乙方按照供货单进行结算,供应商根据合众账户或者微信账户余额可以人工发起提现至供应商提供的银行卡内。
8.2.2 若供货单无法结算,且乙方合众账户或者微信账户金额不足,则会将乙方小店平台的管家账户中的资金划扣至乙方的合众账户,以支付分销商应付的货款;乙方应及时充值,否则出现供货单结算失败情况,供应商将无法正常发货,因此带来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充值至小店管家账户中的款项仅用于本协议约定合作,不能提现,不能用于其他业务。
若乙方未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应付货款,且超过平台要求的时效,甲方有权将乙方的结算方式切换为担保交易,供应商将无法正常发货,因此带来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未及时支付供应商的费用,甲方有权将乙方小店平台的商家保证金用于支付供应商的应付费用。乙方应当及时完成管家账户充值。
8.2.3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开具发票,具体由乙方与供应商沟通处理。
8.2.4 如乙方与用户的销售订单按平台规则结算后,出现用户退货、退款的,乙方应在同意退款(或者按平台规则、流程满足退款条件、流程)之时,立即向结算账户充值相应金额以确保按退款流程确认的退款金额支付用户;如货款账户金额不足,将从乙方管家账户中划扣相应资金用以支付用户;仍不足的,将以乙方小店保证金补充相应金额支付用户;乙方应及时补足保证金以符合平台相关保证金规则。
8.2.5 如乙方或者供应商存在违反甲方平台规则等情形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甲方有权暂停分账或结算流程。
8.3 为保障平台稳定的交易秩序,甲方有权视情况调整乙方与分销商交易订单(供应单)的交易模式,如将代销分账模式调整为担保交易模式、或要求乙方先将管家账户充值足额资金后再进行分账交易,乙方应按调整后的交易模式与分销商进行交易、结算,对此,乙方确认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4乙方有义务按照供货单向供应商支付足额货款,如乙方存在未结算供应商货款的行为,甲方有权限制乙方退出甲方平台和小店平台。
第九条 乙方经营承诺
9.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及相关规则使用甲方提供的信息,确保其创建的商品信息与其绑定的货品信息保持一致,乙方应确保该等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违法、侵权内容。乙方取得供应商授权销售某商品,该授权因仅限乙方在小店平台售卖该商品,乙方不得滥用供应商授权,不得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乙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损害甲方商誉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9.2 乙方作为小店平台的卖家,应独立承担其作为卖家所需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责任、消费者服务承诺等,对于乙方与用户之间的交易纠纷,乙方应独立负责解决并应适用小店平台相应规则进行处理。
9.3 如因供应商问题导致平台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应先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供应商追责。
9.4 如乙方与供应商之间存在纠纷,但是不能影响甲方平台经营秩序或用户体验。如因此发生违反平台规定的情形,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处理。
9.5 乙方不得擅自就用户订单进行发货,如乙方擅自发货且供应商后续又按照代发单进行发货,则乙方应自行承担擅自发货的责任,且仍应按照分账规则向供应商支付款项。
9.6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平台各项规则,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甲方及本服务造成负面影响的欺诈、违法、不诚信、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诋毁他人或平台,并应切实维护用户和其他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不应参与、策划任何有损市场公平与交易秩序的活动。
9.7 与甲方相关商标、logo、页面设计、展示方案、软件著作权等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模仿或许可他人使用、模仿。
9.8 乙方保证严格遵守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如有违反,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不可撤销地授予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下列权利: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提供本服务并公开乙方相关违规行为,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如对甲方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损害,乙方应足额赔偿平台及其他关联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律师费等)。
9.9 乙方同意,如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约或者违反本平台规则、协议等情况,甲方按照平台规则、协议等进行处理。为避免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可以将乙方与供应商绑定的商品从乙方的小店店铺下架。
9.10 乙方同意,如不再符合开通本服务的条件,或者乙方与供应商的合作存在问题,或者甲方认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违反平台规则的情形,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为乙方或供应商提供本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9.11 供应商发布的商品,乙方在小店平台销售该商品过程中,如该供应商或商品因违反甲方规则或其他原因,甲方对商品采取下架、限制交易等措施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通知小店平台,对乙方在小店平台销售的供应商商品采取下架、屏蔽等措施,乙方不得据此追究甲方和小店平台责任。
9.12乙方应随时注意确认供应商在甲方平台的经营状态,如发现供应商处于退出甲方平台的状态中,应自行注意下架店铺分销品,妥善处理已生成的供货单和售后单。甲方不对供应商经营状态负责。
第十条 有限责任及免责
10.1 不可抗力。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均不对由于电力、罢工(含内部罢工或劳工骚乱)、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0.2 不可抗力处理。如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均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持续达到三十日的,任一方有权经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的,双方均不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0.3 甲方的免责事由。鉴于互联网及电子商务所具有之特殊性质,甲方的免责事由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1)大规模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甲方不能履行本服务协议下义务;
(3)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
(4)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
(5)其他非甲方过错造成的情形。
10.4 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在现有技术可实现的基础上维护甲方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对平台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不断提升平台性能和交易效率。该更新升级可能影响乙方店铺的全部或部分店铺功能,给乙方导致不便,乙方对此予以完全理解和接受,甲方对该更新升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10.5 甲方对乙方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予以回复,可依乙方需求对其使用甲方平台提供合理的指导和培训。
10.6 不承诺条款。本协议项下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甲方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乙方使用本平台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乙方的独立判断,并由其自行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10.7 法律地位声明。甲方为向乙方及供应商进行网上交易活动提供交易平台的平台服务提供商,并非乙方与供应商之间交易行为的参与方,甲方不对乙方及供应商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承诺,发布的信息及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若因乙方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易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起诉、举报及税赋等,均由参与交易的双方解决,与甲方及/或本平台无关。但乙方怠于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但无义务介入乙方与供应商的争议,依据一般人的认知程度对该争议进行判断和处置,乙方应当予以执行。
第十一条 保密
11.1 乙方承诺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平台规则,使用和保护涉及甲方、供应商以及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1.1.1 确保通过合法渠道获取、使用和保存个人信息,按照该用户的要求查询、更正、删除信息,保证不在违背用户真实意愿、未经本平台同意或供应商、用户未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向该用户发送任何性质的货品或服务推荐、推广信息等;
11.1.2 保证不会将通过平台获取的有关用户的个人信息、物流单号等数据用于为本协议约定业务之外的用途,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出售该等信息或数据;
11.1.3 保证不擅自获取、使用、传播涉及本平台、供应商、用户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数据、账户信息等。
11.2 乙方承诺妥善保管其通过平台或因履行代发订单而获取或接触到的供应商信息、订单信息等数据资料并承担严格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出售,也不得为营利或非营利目的将该等数据用于为本协议约定业务之外的任何用途。
11.3 乙方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任何欺诈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采取任何商业或技术手段扰乱本平台平台的运营及交易秩序,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虚假交易、虚构服务、篡改数据或其他损害甲方、供应商、用户或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11.4 乙方特此承诺,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提供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如因乙方自身或其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违反本协议或甲方相关规则规范,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则进行处理,直至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
13.1 知产抢注。乙方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地区抢先申请或注册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域名等)信息,如果乙方违反此条款,乙方承诺该违约注册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承诺无偿将该知识产权转让给甲方,承诺配合签署转让文件并承担转让费用、办理管理权转移。乙方此等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
为明确含义,抢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知悉的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尚未申请注册的信息;
(2)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已申请区分表某类商品服务上的商标注册,但未在区分表其他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的信息;
(3)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已申请一种知识产权,但尚未在其他种类知识产权权利上申请的信息;
(4)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已在一国申请,尚未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的信息;
(5)以上信息包括抢注相同的信息,也包括抢注近似的信息。
乙方保证不得对任何甲方系统或平台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不得开发与甲方系统或平台有关的衍生商品、作品、服务、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非经甲方或甲方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任何由甲方系统衍生的软件均属非法软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与纠纷与甲方无关,违反本条款的,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内容。
13.2 合作关系对外披露。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有权对外披露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有权在网络页面或与合作相关的宣传素材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商标、标志等信息以说明乙方参与合作的情况。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等名义发布任何信息、对外开展合作,或称具有代理、代表权限,或标明为“赞助商”“合作伙伴”等商业合作关系。如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具体使用方式及内容(如乙方的使用背景、使用甲方名称进行宣传推广、涉及的管理规则具体内容等)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13.3 对乙方信息的使用。对于乙方提供、发布及在使用甲方平台服务中形成的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非个人信息,在双方合作期限内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可免费用于大陆地区宣传推广。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乙方的非个人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第十四条 数据共享
14.1 对于乙方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甲方尊重并依法保护乙方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在此前提下,甲方收集、记录的乙方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及其他在甲方平台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的相关权利归属于甲方,且是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
14.2 基于甲方安全合规、风控治理需求、甲方更好为乙方提供服务需求或为优化产品与服务的需求,乙方对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处理乙方在甲方平台或甲方关联公司平台上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数据推广服务平台的营销推广数据)不持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将相关数据及相关处理结果展示在相关数据服务软件中;(2)优化甲方或数据推广服务提供方的营销推广及数据分析服务;(3) 应乙方要求,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根据相关数据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4)保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运营;(5)小店平台留存的乙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信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件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第三方支付账户信息、以及支付服务机构要求的校验信息、行业资质信息等数据,可用于甲方优化产品与服务的需求;(6)乙方在小店平台的商家经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体验分、经营日期、成交数据等),乙方在此授权甲方有权在本平台对乙方要求绑定或申请合作的供应商展示。
第十五条 本协议范围及变更
15.1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甲方已发布或将来发布并依法通知乙方的各类规则。所有甲方公布的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为不断提升用户、客户的体验、适应法律法规要求等原因,甲方可根据需要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订、废止、续签)本协议,对于影响乙方权利义务的变更甲方将提前至少七天在甲方平台网站公示。对本协议的修订一经生效即构成对协议方权利义务的补充,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乙方不同意相关变更,须在相关变更公示七天内选择解约。如乙方在相关变更生效后仍登录或继续使用甲方服务将表示乙方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15.3 乙方同意,甲方在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可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甲方关联公司。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协议的终止及解除
16.1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自然终止:
16.1.1 双方签署新协议替代本协议的;
16.2 本协议提前终止: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向乙方提供本服务并提前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6.2.1 乙方不满足开通服务的条件;
16.2.2 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者资质文件过期的;
16.2.3 甲方依据本协议及平台规则内容进行争议等处置后,乙方拒绝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的;
16.2.4 乙方对用户或供应商进行恶意骚扰或者泄露用户或供应商隐私、个人信息的;
16.2.5 乙方的运营情况不能满足甲方平台要求,经限期整改调整后,仍无法满足平台运营条件的;
16.2.6 乙方各类指标(如有)不符合平台要求的;
16.2.7 乙方因违规导致其小店平台账号被限权、关闭。
16.2.8 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或甲方平台规则的,或者其他甲方认为侵犯甲方、甲方关联公司、供应商或消费者权益的。
16.3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无论任何理由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后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6.4 乙方解除。如乙方主动申请终止本协议,应在甲方平台持续公示停止营业公告满三十日且最后一笔订单完成九十日,且无未决争议事项。在符合前述情况下,甲方经审核同意后由甲方停止乙方的服务功能,本协议届时终止。
16.5 短暂关停。如甲方通过下架全部商品短暂关停乙方使用的服务,乙方应当对服务关停前已达成的交易继续承担用户发货、退换货及质保维修、维权投诉处理等交易保障责任。
16.5 协议终止后后续事项的处理
16.5.1 本协议终止,仅仅是指双方不再依据本协议约定开展新的合作,但并不影响结算条款、保密条款、责任承担条款、声明与保证条款、反商业贿赂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的法律效力,相关权利义务双方仍应继续承担并切实履行。
16.5.2 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甲方将关闭乙方在本平台的权限,并对乙方合作的货品全部解除合作,乙方将无法在本平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操作,同时甲方无义务在本平台上继续显示任何乙方信息。
16.5.3 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保留乙方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但甲方没有为乙方保留这些数据的义务,亦不承担在协议终止后向乙方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未阅读或未发送的信息的义务,也不就协议终止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6.5.4 自本协议终止之日后,乙方应与供应商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相关结算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完毕。
16.5.5 本协议终止,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协议应向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如在乙方与供应商合作终止后,因乙方货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而导致甲方、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仍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16.5.6 乙方如对甲方解除协议或终止合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解除协议或终止合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约定的仲裁机构(青岛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七条 通知及送达
17.1 甲方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平台公告,向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乙方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乙方的社交账号发送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甲方将向乙方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乙方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乙方务必及时关注。
17.2 对于在本平台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乙方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微信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乙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乙方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账号等联系方式为乙方在甲方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甲方用户时生成账号,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乙方指定的邮寄地址为乙方的法定联系地址或乙方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17.3 乙方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乙方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乙方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17.4 乙方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17.5 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8.1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青岛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8.2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19.1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9.2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9.3 本协议是缔约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中提及合作事项的完整的、唯一的协议,本协议取代任何先前的关于该合作事项的协议和沟通(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附件一 反腐败协议
字节跳动致力于合法合规开展业务,因此希望与同样合法合规开展业务的商业伙伴发展并保持合作关系。《字节跳动商业伙伴行为准则》(《字节跳动商业伙伴行为准则》)说明了我们的道德和合规标准,将作为双方合作协议的一部分,以供遵守。
为进一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的业务往来合法合规,促进合作关系良好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反贿赂
乙方理解并始终遵守所有适用的反腐败法律法规。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员工、及代表前述任一方行事的其他主体(例如委托代理人、中介机构、承包方、分包商)(合称“相关方”)未曾且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承诺、批准、或授权任何财物或其他利益,用以:(1)影响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职务决定或职务行为,(2)不当取得或保留任何交易机会,(3)不当取得任何竞争优势,或(4)取得任何其他不正当利益;也未曾且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甲方员工、或与合作相关的任何其他人单位或个人要求或收受任何账外回扣、好处费、非常规商务招待等不正当利益。若乙方发现任何与合作有关的涉嫌提供该等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应立即将该等行为告知甲方。
上述“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上述“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官员、集体所有制或民营企业工作人员、任何对前述个人具有影响力的个人。“政府单位”指:(1)任何国家级、省级、县市级或其他地方级的,或任何行使政府或政府有关的行政、立法、司法、监管或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2)前述(1)中所列的任何单位的任何下属单位,或(3)前述(1)或(2)中所列的任何单位所有或控制的任何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或其他实体。“政府官员”指:(1)在政府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政党官员以及政治职位候选人,(3)代表任何国际公共组织(例如联合国、世界银行)履行官方职能的官员、职员和其他人员。
第二条 利益冲突
乙方及其相关方未曾且不会从事任何与甲方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向甲方员工、或对其有影响力的人(例如其配偶、近亲属、利益相关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2)隐瞒其系甲方员工或对甲方员工有影响力的人;(3)在合作过程中允许甲方员工或对甲方员工有影响力的人持有或由第三方代持有乙方股权(但通过公开的证券交易市场且低于发行在外5%的权益、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无实际控制权的基金、或通过受益人非本人或对其有影响力的人的信托方式持有的股份除外)。乙方有义务就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向甲方作出及时披露,并配合甲方采取相应措施以消除对双方合作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三条 合规审计
若甲方有合理理由认为乙方或其相关方涉嫌与合作相关的腐败或利益冲突问题,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专业第三方审计乙方与合作相关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阅相关账簿和财务记录、审阅相关交易文件、与相关人员访谈等。乙方应采取内部控制措施,以确保财务报表和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并在财务记录中反映与合作相关的所有活动和费用支出。乙方应积极协助并配合甲方进行审计,不应拒绝审计、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在合作解除或终止后的五(5)年内,乙方应保留与合作相关的所有账簿和财务记录,甲方有权复制并保存该等记录或文件。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或其相关方违反前述条款或甲方有合理理由认为乙方或其相关方存在违反前述条款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绝配合审计、相关财务记录明显不准确、存在明显虚假陈述、或行受贿嫌疑等情形,甲方有权中止支付涉案合同项下对乙方的所有应付款项,并有权立即单方面部分或全部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涉合同总金额的30%(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高比例,则适用该更高比例)作为违约金。若前述违约金金额不足人民币十万元,以人民币十万元为准。甲方有权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
乙方及其相关方应自行承担违反前述条款的全部责任。若甲方因乙方违反前述条款遭受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或罚款,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辩护并使甲方免于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及其直接责任人民事及/或刑事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第五条 投诉举报
如果在合作中发现任何违反或者企图违反本协议或《字节跳动商业伙伴行为准则》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举报。甲方将对举报者身份及其举报行为予以保密。对于真实有效举报的举报者,在被举报事件查证属实后,甲方将根据公司制度以及被举报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举报人人民币一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奖励。甲方专用接收举报投诉的邮箱为:clean@bytedance.com
附件二 个人信息保护承诺函
鉴于乙方拟入驻甲方运营的平台(bscm.jinritemai.com),甲方将向乙方服务商提供用户成功下单的订单数据(含收件人名称、收件人地址、收件人电话),用于乙方服务商为用户履约发货,为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合作过程中对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进行充分的保护,甲乙双方可能会共同、单独或接受委托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在个人信息的处理过程中,乙方有义务遵守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数据保护要求”)的规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以及保密等义务。
本承诺函项下的“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但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乙方在此承诺并保证:
1.乙方对个人信息的处理符合数据保护要求的规定,严格遵守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且仅在为实现本协议目的的范围内进行相应的处理活动。乙方在处理个人信息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向相关个人信息主体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数据处理应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且在实现处理目的所需的最小范围内进行。数据处理应当在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范围内、采取对个人信息主体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进行,并应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信息主体权益造成不利影响。若超出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范围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的,乙方还应当根据数据保护要求的规定,另行征得相关数据主体的授权同意后进行处理,但数据保护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2.若涉及乙方向甲方平台传输个人信息(如有),乙方承诺传输相关个人信息的行为符合数据保护要求的规定。除非数据保护要求另有规定,乙方承诺已经就其传输的个人信息,将所涉及的个人信息的种类、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数据保护要求所规定的法定内容对数据主体进行了充分且满足透明度要求的告知,并获得了数据主体的授权同意。乙方承诺所传输的相关个人信息,不会违反数据保护要求以及由乙方和/或甲方作为当事人一方的相关协议/合同(如有)的约定,不会损害甲方、甲方关联方、相关个人信息主体或对数据拥有相关权利的主体的合法权益,亦不会超出个人信息主体或对数据拥有相关权利的主体针对前述事宜授权同意的范围。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应当负责赔偿相关行为对甲方、甲方关联方及个人信息主体造成的损害,并承担全部责任。
3.若基于甲乙双方合作的必要,乙方从甲方或甲方平台获取任何个人信息的,乙方承诺将按照数据保护要求,在个人信息主体授权范围内以及甲方平台设定的安全规则/政策以及在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范围内处理相关个人信息,并严格确保相关个人信息的安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相关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委托给任何第三方进行处理,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受限于本条规定,乙方应保证已对受托的第三方进行了符合数据保护要求的充分的安全尽职调查;乙方保证其已与上述第三方签订了个人信息委托处理的书面合同,并且该合同应当符合数据保护要求对委托处理的全部法定要求。乙方应对第三方的数据处理活动承担全部责任。本条所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结束后,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乙方应当及时删除相关个人信息,并有义务要求和督促乙方所委托的第三方及时删除相关个人信息,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留存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若因乙方和/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相关个人信息的安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对个人信息进行超出本协议目的、数据主体授权范围的处理;个人信息泄露、毁损、滥用、未经授权的访问和处理、篡改、丢失等,以下简称“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或由于上述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导致对甲方、甲方关联方或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侵扰,乙方应当与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对甲方、甲方关联方、相关个人信息主体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4.乙方承诺,除非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且严格受限于数据保护要求、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范围以及本协议的目的范围,乙方不会向第三方共享、提供、转让或公开披露相关个人信息,亦不会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超出上述范围的进一步处理。若确需向第三方传输相关个人信息的,乙方承诺此类处理行为不会违反数据保护要求以及由乙方和/或甲方作为当事人一方的任何协议/合同(如有)的约定,不会损害甲方、甲方关联方、相关个人信息主体或对数据拥有相关权利的主体的合法权益,亦不会超出数据主体或对数据拥有相关权利的主体针对前述事宜授权同意的范围。乙方将严格约束第三方的处理行为并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应当负责赔偿相关行为对甲方、甲方关联方及数据主体造成的损害,并承担全部责任。
5.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可能使用甲方为其提供的相关技术服务(如有)。乙方知悉并确认,若乙方使用上述技术在甲方或甲方关联方的任何平台/产品或其他场景收集或进一步处理甲方或甲方关联方用户的个人信息的,应当确保相关处理行为完全符合数据保护要求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当根据数据保护要求的规定向相关个人信息主体提供乙方隐私政策或类似文件,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乙方所处理的数据类型、处理目的、方式等数据保护要求规定的法定内容,并获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同时应提供乙方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相关个人信息主体行使数据保护要求项下的相关权利。
6.乙方承诺,不会通过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合作和/或利用对相关数据的处理活动从事下列违法违规、有违社会善良风俗的行为或活动:
a)任何与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诈骗、用户侵扰等相关的行为或活动。
b)任何与表达对民族、种族、宗教、残疾、疾病歧视等相关的行为或活动。
c)任何利用甲方所提供的中立技术分析服务(包括分析报告或其他服务),进一步创建涉及上述信息或标签的受众人群清单、产出任何分析报告或用于推销相关产品/服务或用于其他用途。
7.乙方承诺不会违反数据保护要求的规定,以非法方式或以破坏甲方和甲方平台安全规则的方式获取相关个人信息。
8.乙方理解并承诺,为符合数据保护要求的规定,基于保护相关个人信息安全的目的,在数据传输和处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关技术措施(例如加密技术等)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乙方承诺将积极配合甲方,以符合数据保护要求的形式处理相关个人信息。
9.乙方承诺其具备符合数据保护要求所规定的必要的组织管理制度以及技术措施以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若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乙方应当毫无延迟地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第一时间取有效的补救措施。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乙方承诺将独立处理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行政处罚以及诉讼纠纷),使甲方、甲方关联方及相关个人信息主体免于侵害和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届时甲方或甲方的关联方基于数据保护要求的规定必须参与前述纠纷的处理,因此产生的处理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差旅费、律师费等)应由乙方最终承担。
10.乙方承诺如甲方要求,乙方将及时向甲方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以证明乙方遵守数据保护要求和本承诺函,在履行本协议所必要以及个人信息主体授权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前述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个人信息保护情况、数据安全能力情况以及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情况。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情况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数据安全和数据处理进行安全审计,乙方将予以积极配合。
11.当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或者因其他任何原因甲乙双方终止合作的,乙方承诺删除或销毁所有从甲方/甲方平台获取的个人信息,包括原数据、备份数据等,并保证删除后无法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恢复,并确保乙方委托进行数据处理的第三方亦进行前述操作。
12.若乙方违反本承诺函,将被视为严重违约和/或侵权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个人信息主体或相关第三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并有权单方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任何合作。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应负责消除影响、妥善解决。
13.本承诺函不因本协议或甲乙双方合作的无效、中止、终止而终止或丧失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