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经营如下类目的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达人;
二、【入驻】
2.1 入驻方式
2.1.1 对于不同的类目,平台目前有不同的入驻要求,即定向准入或普通销售。
(1)定向准入:指在平台对一些特定品牌或类目商品,实行先接收商家入驻申请,并在审查许可后才许可其经营。
(2)普通销售:即开放招商,商家无需经过平台邀请,可直接进行入驻。
2.1.2 目前珠宝文玩行业下除下表规定内容外,均为普通销售。
2.2 入驻要求
2.2.2 部分类目定向准入要求如下:
(1)对于工艺刀剑类商品,仅龙泉市范围内的出售刀剑类商品的商家可准入(以发货地为准)。
(2)时尚饰品一级类目下,基材为非贵金属(金、银、铂)的合金镀金类商品,含素款与镶嵌款可以销售,但前期要求店铺类型为企业店或个体店,且体验分大于73分才销售,其余商家无法销售。
(3)二级类目“时尚饰品->处理类宝石饰品”销售,主要规范“处理宝石,如碧玺(处理)、紫牙乌/石榴石(处理)、红宝石/蓝宝石(处理)、托帕石(处理)、月光石/天河石/长石(处理)、祖母绿(处理)、萤石(处理)、海蓝宝石(处理)、橄榄石(处理)、坦桑石(处理)、尖晶石(处理)、金绿宝石/金绿猫眼(处理)、锆石(处理)”为主体材质的时尚饰品,同时要求店铺体验分≥75分。
(4)二级类目“文物商店/拍卖行 >古董艺术品” “文物商店/拍卖行 >古董艺术品拍卖”:若店铺或人店一体号直播间发生以下违规次数达到2次,取消其古董艺术品、古董艺术品拍卖类目经营权限,具体违规:①虚假宣传;②发布违禁商品;③未按平台要求发布商品,如将古陶瓷发布在古钱币类目;④未按平台要求上传评级证书、文物批复文件、质检报告等商品资质文件;⑤未经准入发布定准/定邀商品。
2.2.3 一级类目“文物商店/拍卖行”、二级类目“文玩/木作/书画/钱币>书法/绘画”及“文玩/木作/书画/钱币>邮品”:个体店、个人店不得准入。
2.2.4 如经营商品宣称具有“大师”、“名家”等身份信息属性的,大师/名家需满足以下标准,其本人/直系亲属开店或其授权店铺主体需提供资质证明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授权证明、本人/直系亲属手持身份证拍摄的授权视频、人社局等部门认证的大师资质证书等):
以上各类大师/名家本人若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授权店铺在销售大师/名家作品时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时,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限制该大师/名家作品在平台销售。
2.3 QIC(原BIC)入驻
2.3.1 商家经营珠宝文玩部分类目,须入驻QIC,商品由QIC进行材质质检(下文简称“质检”)或外观查验(下文简称“查验”),质检或查验通过后发货给消费者,根据类目和商品价格的不同,执行不同的要求:
(1)“足金首饰(素款)”、“投资贵金属”、“绿松石”等类目,每件商品必须送至QIC进行质检,质检通过的,质检机构出具纸质鉴定证书随商品一起发给消费者。
(2)部分类目商品:单一商品价格高于“特定金额标准”的,需将商品送至QIC进行质检,质检通过的,质检机构出具纸质鉴定证书随商品一起发给消费者;单一商品价格小于或等于特定金额的,商家可自主决定商品是否送QIC质检(“可选”)。
(3)部分类目商品:单一商品价格高于“特定金额标准”的,需将商品送至QIC进行查验,查验通过的商品发给消费者;单一商品价格小于或等于特定金额的,商家可自主决定商品是否送QIC查验(“可选”)。
(4)“石雕”、“文玩木串(除木带宝)”、“定制木作”等类目商品,由商家自主决定商品是否送QIC查验(“可选”)。
(5)“辰砂(朱砂)”、“梅花玉”等类目,无需送QIC,商家自主发货。
说明:
(1)名词定义:
“QIC”:即Quality Integration Center(中文名称:抖音电商质检仓一体化运营中心),QIC由专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和仓储、配送企业组成,集仓储-配送-质检功能为一体,为抖音电商商家提供货品品控及物流履约能力。商家入驻QIC后分别与质检机构、仓储配送企业达成合作,并承诺遵守相关发货流程,即在消费者下单后,将订单商品送交质检机构,由质检机构对商品进行材质质检或外观查验,通过后,由配送企业将商品寄送给消费者。
“材质质检”:由质检机构按照相应国家标准对商品材质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鉴定证书,以确认商家发往QIC的商品与商品详情页描述的商品材质是否一致。
“外观查验”:指由查验单位工作人员对商品外观等进行检查核验,以判断商家发往QIC的商品是否与商品详情页描述一致、是否符合商品发货标准的一种商品检查方式。对于部分无法在保持商品完好条件下开展质量检验的商品,由于需要保持商品完整,该外观检查结果可能与破坏式材质质检结果不一致。
(2)若同一订单多件商品中,含有需送QIC进行质检或查验的商品,则该商品需送QIC,其他商品由商家发货给消费者。
2.3.2 商家经营QIC质检/查验类目要求中商品,如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则商家涉及QIC质检/查验类目的商品应全部送QIC进行质检或查验:①店铺90天内产生严重违规;②店铺的关联主体90天内出现严重违规;③未按平台规则入仓质检;④基于消费者反馈等情况,经平台评估商家存在材质虚假风险。商家将涉及QIC质检/查验类目的商品全部送QIC进行质检或查验满90天后,平台将结合商家结算GMV、品质退货率、质检订单量、质检驳回率等指标表现,评估是否允许商家部分类目特定金额商品可自主决定是否送QIC质检/查验,具体以QIC质检/查验类目要求或平台另行发布公告为准,具体指标要求(需同时满足):①店铺状态为正常营业;②店铺主营类目为“黄金/彩宝/钻石/珍珠”或“翡翠/和田玉/琥珀蜜蜡/其他玉石”或“珠宝/文玩/收藏品(定制专用)”或“文玩/木作/书画/钱币”;③店铺近90天内无严重违规;④店铺近90天QIC质检/查验签收订单量大于全量QIC质检/查验类目商品送QIC前的50%;⑤近90天店铺QIC质检驳回率小于QIC质检驳回率均值;⑥店铺近90天商品品质退货率<1.0%;⑦店铺近90天QIC订单结算GMV大于10万元。
2.3.3 符合下述主体类型要求且经营珠宝玉石及木作文玩类(QIC质检/查验类目)商品的商家,可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申请应送QIC质检/查验商品自主安排发货的权益(简称自发货权益),即申请应送QIC质检/查验商品免入QIC进行质检或查验:商家自发货权益申请入口
(1)商家认为自身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平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平台将结合商家情况综合判断商家是否获得自发货权益,具体结论以平台最终判断为准,若15个工作日未收到平台通知即为申请未通过。
(2)平台将结合商家经营情况,适时评估允许部分商家涉及QIC质检/查验类目商品中应送QIC质检/查验的商品自主安排发货,具体以平台通知为准。
2.3.4 商家获准获得自发货权益之后,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须立即恢复按2.3.1标准将店铺商品送QIC质检、查验:
备注:一个自然年度2次被清退自发货权益的商家,永久免取消自发货权益;另外一旦出现严重舆情、虚假宣传等情节严重违规或者抽检材质不符和违反【珠宝文玩】行业准禁售商品细则的要求,将永久取消自发货权益。同时,为保障QIC质检/查验类目自发货商家商品质量,结合商家体验分、品质退货率、消费者负反馈等指标表现,平台有权要求商家按指定标准送QIC质检(查验)、按指定标准延长账期或按指定标准增加保证金以保障商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具体以平台通知或商家抖店后台展示为准。
三、【资质要求】
四、【资费标准】
4.1 保证金
4.2 技术服务费
4.3 货款结算
五、【经营要求】
5.1 体验分
5.2 精选联盟
六、【商品要求】
6.1 商品发布及宣传要求
6.2 商品质量要求
6.2.2 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标注执行标准应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后续相关国家标准更新,商品质量则应符合新的执行标准。
附参考标准:
《GB 11887-201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GB/T 16554-2017钻石分级》
《GB/T 18781-2008珍珠分级》
《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名称》
《GB/T 16553-2017 珠宝玉石 鉴定》
《QB/T 1690-2004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QB/T 2062-2006贵金属饰品》
《QB/T 4182-2011饰品标识》
《GB 28480-2012 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
《GB/T 18043-2013 首饰贵金属含量的测定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30712-2014 抛光钻石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GB/T 36168-2018 绿松石 鉴定》
6.3 附赠商品要求
6.3.1 若要在出售珠宝文玩类商品时附赠赠品,不同品类的商品,平台推荐附赠:
(1)珠宝玉石类:包装袋、首饰盒、挂绳、锦袋、配珠、擦银布、保养手册、手套、紫外灯、放大镜、手电筒、鉴定包。
(2)紫砂陶瓷类:包装盒、包装袋、保养手册、擦拭布、养壶笔。
(3)木作文玩类:包装袋、首饰盒、挂绳、锦袋、配珠、擦银布、保养手册、手套、刷子、麂皮、紫外灯、放大镜、手电筒、鉴定包、香炉、线香、盘香。
6.3.2 若要在出售珠宝文玩类商品时附赠赠品,平台禁止附赠如下商品作为赠品:
(3)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刮痧板、按摩器等);
(4)非饰用珠宝玉石制品(珍珠粉、琥珀粉、琥珀枕等);
(5)依据法律法规需要具备相关资质的商品(图书音像类、教育培训类、化妆品类、生活服务类、邮轮、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等);
(6)未提到的其他商品或与主品无关联的商品。
七、【违规处理】
7.1 资质相关
7.2 商品相关
- 情形一:非珠宝文玩行业商家发布珠宝文玩类商品;
- 情形二:已获得平台许可出售陶瓷类商品的商家,未经平台许可发布珠宝玉石类商品。
7.3 内容相关
- 具体违规场景及处理明细详见《【珠宝文玩行业违规推广内容处理】实施细则》 。
- 商家或达人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推广(分享)商品过程中:禁止宣传“商品经过平台质检”、“商品经过抖音电商官方质检”等不实信息;对于自主发货的商品(商品未入QIC质检/查验的或店铺已获得自发货权益的),禁止宣传涉及QIC质检、查验、发货及使用QIC专用包装材料、元素等相关信息。如构成虚假宣传的,按照《【珠宝文玩行业违规推广内容处理】实施细则》“滥发信息-发布不实信息”处理。
八、【服务保障要求】
8.1 七天无理由服务要求
8.2 售后要求
8.3 飞鸽IM使用要求
8.4 争议处理规范
九、【附则】
9.1 平台有权对本规范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 。 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
9.2 若商家有意愿经营定向准入的商品,可在抖店后台发起类目申请,部分定准类目需根据提示进QIC。
9.3 平台商家的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
9.4 本规则与《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附件六珠宝文玩分类目入驻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规则内容为准。
9.5 本规范于2020年7月30日首次生效,于2025年05月28日最新修订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