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修订《【二手3C数码/百货】行业管理规范》的公示通知
  • 一、【适用范围】​
  • 二、【入驻】​
  • 2.1 入驻方式​
  • 2.2 入驻要求​
  • 三、【资质要求】​
  • 四、【资费标准】​
  • 4.1 保证金​
  • 4.2 技术服务费​
  • 五、【经营要求】​
  • 5.1体验分​
  • 5.2 精选联盟​
  • 5.3 类目要求​
  • 六、【商品要求】​
  • 6.1 商品概念​
  • 6.1.1 二手商品​
  • 6.2 禁止出售的商品​
  • 6.3 商品信息要求​
  • 6.3.1 商品标题​
  • 6.3.2 商品主图​
  • 6.3.3 商品详情​
  • 6.4 商品质量要求​
  • 七、【内容规范】​
  • 7.1 禁止推广的商品​
  • 7.2 宣传规范​
  • 八、【违规处理】​
  • 8.1 资质相关​
  • 8.2 商品相关​
  • 8.3 内容相关​
  • 8.4 履约相关​
  • 九、【服务保障要求】​
  • 9.1 “七天无理由”服务要求​
  • 9.2 售后要求​
  • 9.3 飞鸽IM使用要求​
  • 9.4 争议处理规范​
  • 第十章【附则】​

关于修订《【二手3C数码/百货】行业管理规范》的公示通知

2024-05-25 06:00:02电商运营团队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现修订《【二手3C数码/百货】行业管理规范》
该规则已于2024年05月11日进行意见征集,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4年05月18日-2024年05月24日。
规则预计于2024年05月25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核心变化:
全文修订
规则正文: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经营“二手数码/二手百货商品”的商家及推广该类目商品的达人。
其中,手机整机、平板电脑、笔记本(品牌一体机)、无人机、5G/4G/3G设备、显卡等叶子类目仅允许发布特定品牌商品,品牌库详见二手3C数码特定类目可发布品牌明细;二手玩具中,不得包含二手母婴玩具。
二、【入驻】
2.1 入驻方式
2.1.1 对于不同的类目,平台目前有不同的入驻要求,即定向准入或普通销售。
(1)普通销售:即开放招商,商家无需经过申请提报及平台评估,满足基础招商要求即可自主操作入驻。普通类目店铺入驻流程
(2)定向准入:指平台对一些特定品牌或类目商品,实行先接收商家入驻申请,并在审查许可后才许可其经营。若商家有意愿经营以下定向准入的商品,可通过定准线上入口申请:线上流程
2.1.2 目前二手行业以下类目为定向准入类目,除下述表格中标明类目外,二手其余类目为普通销售类目,商家可自主操作入驻: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入驻方式
二手百货
\
\
定向准入
二手百货
回收\寄卖
定向邀约
(暂不接受商家主动申请)
二手3C数码
小家电
\
定向准入
MP3/MP4/录音笔
\
相机/摄像机
\
网络设备
\
品牌台机/品牌一体机/服务器
\
文体音像
\
游戏设备
\
智能设备
\
组装电脑
\
数码3C配件
智能机器人
移动电源
拍照配件
无人机
电池/充电器
VR眼镜
智能手环
智能家居
其它数码3C产品
智能手表
电脑硬件/电脑配件
SSD固态硬盘
硬盘
键盘
内存
主板
显卡
CPU
鼠标
装机配件
显示器
机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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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入驻要求
2.2.1 商家需要按照系统设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所需资料并完成入驻流程,并确保信息、资料符合《招商标准及入驻规范》要求。
三、【资质要求】
商家除需遵守《招商标准及入驻规范》中的基础资质要求外,还应同时满足相应的特殊资质要求:
品类
企业主体资质
品牌资质
二手3C数码
1、营业执照
  • 需包含对应的「通讯设备、电子产品、通讯终端设备、计算机」等销售的经营项目;
  • 同时需包含「废旧物回收」、「二手回收」、「闲置物品回收」、「寄卖」、「典当」、「旧货销售」等包含二手闲置相关词汇其中之一的营业项目(北上广深除外)。
  • 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
  • 入驻为普通企业店和个体店铺,只需营业执照及商品资质符合行业特殊要求;
  • 入驻为官方旗舰店、旗舰店、专营店、专卖店店铺:商标证书 R 标(或商标受理通知书 TM标)商标,需要有所经营类目相关商标,如9、35类等商标。
二手图书
1、营业执照
  • 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需要有「出版物零售」的经营范围,同时需包含「废旧物回收」、「二手回收」、「闲置物品回收」、「寄卖」、「典当」、「旧货销售」等其中之一的营业项目(北上广深除外)。
/
二手大家电
1、营业执照
  • 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同时需包含「废旧物回收」、「二手回收」、「闲置物品回收」、「寄卖」、「典当」、「旧货销售」等其中之一的营业项目(北上广深除外);
2、入驻商家需属于以下任一类型:
  • 品牌主机厂
  • 经销商
  • 大型二手家电卖场
  • 二手家电电商平台
  • 入驻为企业店和个体店铺,只需营业执照及商品资质符合行业特殊要求;
  • 入驻为官方旗舰店、旗舰店、专营店、专卖店店铺:需要有商标证书 R 标(或商标受理通知书 TM标)商标,同时需要为所经营类目相关商标,如7、9 、11或 35 类等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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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
行业资质
商品资质
二手图书
  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 若经营进口出版物,需提供与出版物进出口公司经销合作的证明文件,且需提供该出版物进出口公司的《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或进口出版物备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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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因二手商品具有天然的非标性,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平台有权要求商家按照平台指定流程,将所经营的特定二手类目下商品(具体类目以商家后台显示为准)进行质量检测或查验
商家应遵守系统配置逻辑,对商品按一定比例(如抽检、每单商品送检等)进行质量检测或查验
如商家未按指定流程将商品送检的,平台有权对商家给予停业整顿、清退等处罚。
四、【资费标准】
4.1 保证金
商家需遵守《保证金管理规范》中相关要求向平台缴存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基础保证金标准》
4.2 技术服务费
根据《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平台有权根据相关协议及平台规则对商家的订单收取技术服务费用,相关内容及金额详见《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范》
五、【经营要求】
5.1体验分
体验分是反映店铺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体验分相关的构成及机制详见《商家体验分规范》
5.2 精选联盟
若商家要使用精选联盟平台推广上述类目的商品,需遵守《精选联盟平台管理规则》的相关要求。
5.3 类目要求
5.4.1 经营二手类目(包含二手奢侈品、二手3C数码、二手百货)的店铺,不可同时经营其他非二手类目。
5.4.2 经营二手商品类目下任一一级类目的店铺,不可同时经营二手经营大类中其他一级类目。
5.4.4 如商家未按照平台要求合规经营二手类目商品,平台有权对违规经营的类目进行撤销、删除、违规商品下架封禁等。
六、【商品要求】
6.1 商品概念
6.1.1 二手商品
指已进入生产消费或生活消费领域,处于储备、使用或闲置状态,保持部分或者全部原有使用价值,未使用或使用的,经专业人员鉴定评估定级后,可进行二次销售的商品。
类目
成色等级
说明
二手手机、
二手数码
未使用
未使用
包装完好,未激活,未使用
准新品
无使用痕迹
包装有瑕疵或已拆封已激活,电池健康值≥99%
99新
细微使用痕迹
功能全部正常,已拆封已激活,存在细微使用痕迹
电池健康≥95%
95新
轻微使用痕迹
功能全部正常,存在轻微划痕、磕碰、掉漆或瑕疵等情况
电池健康≥85%
9新
少量使用痕迹
功能全部正常,存在少量明显划痕、磕碰、掉漆或瑕疵等情况
电池健康≥81%
8新
明显使用痕迹
功能全部正常,存在比较严重划痕、磕碰、掉漆或瑕疵等情况,无聚集性刮花
电池健康≥81%
注:电池健康值仅在设备支持查询检测的情况下进行分级
8新(包括)以下成色商品不可上架销售
二手大家电
未使用
未使用
包装完好,未激活,未使用
准新品
无使用痕迹
包装有瑕疵或已拆封
99新
轻微试用/陈列痕迹
存在个别细微划痕,无磕碰、掉漆
功能完好
95新
轻微使用痕迹
存在轻微划痕,磕碰、掉漆或瑕疵等情况
功能完好
9新
少量使用痕迹
存在少量明显划痕、磕碰、掉漆或瑕疵等情况
功能完好
8新
明显使用痕迹
存在较严重划痕、磕碰、掉漆或瑕疵等情况
功能完好
注:8新(包括)以下成色商品不可上架销售
其他二手商品
未使用
未使用
包装、配件完好齐全,无瑕疵或损坏
99新
轻微试用/陈列痕迹
存在个别细微划痕,无磕碰、掉漆或瑕疵等情况
使用状态正常
95新
轻微使用痕迹
存在轻微划痕、磕碰、掉漆或瑕疵等情况
使用状态正常
9新
明显使用痕迹
存在少量明显划痕、磕碰、掉漆或瑕疵等情况
使用状态良好
8新
严重使用痕迹
存在较严重划痕、磕碰、掉漆或瑕疵等情况
有不影响使用的配件缺损
注:8新(包括)以下成色商品不可上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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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禁止出售的商品
6.2.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平台禁止商家出售部分商品,被禁止出售的商品详见《【商家—发布违禁商品/信息】细则》
6.2.2 根据行业质检规则等相关要求,平台禁止商家发布现有品牌库中未开放售卖的品牌(即商品发布时在品牌属性中不可勾选的品牌)。
6.2.3 针对二手3C数码类目,禁止上架销售老旧机型,其中苹果手机(iPhone)、苹果平板电脑(iPad)距离首次上市时间不得超过7年;安卓手机、平板电脑距离首次上市时间不得超过6年;笔记本电脑距离首次上市时间不得超过8年,以及平台定义的老旧劣质型号:二手3c数码老旧型号禁售清单
6.2.4 针对二手手机整机类目,禁止销售走私机、盗抢机等非法来源商品。
6.2.5 针对二手3C数码类目,销售商品主板及内部部件禁止出现维修或进液痕迹。
6.2.6 针对二手3C数码类目,销售商品禁止出现非厂家授权的改装或维修(认证第三方品牌电池除外,台式机、笔记本配件升级及 DIY 除外)。
6.2.7针对二手3C数码类目,销售商品内部物料禁止出现第三方印章、标识、脏污、指纹、缺失、破损等(店铺防拆贴除外)。
6.2.8针对二手3C数码类目,赠品如适配器、数据线, 应符合国家 3C 认证, 有品牌标识。
6.2.9 针对二手3C数码类目,禁止使用侵犯厂家知识产权的部件, 所更换部件需要符合国家安全认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商品详情页展示说明,告知消费者,否则按违规处理。
6.2.10销售商品系统需要是正版系统或试用版,试用版需要商品详情页公示告知消费者。
6.3 商品信息要求
6.3.1 商品标题
*为必填项,标题中不得带有任何与产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同时,标题中的成色必须与产品描述中发布的成色定级标准统一,不得出现除成色定级标准以外的级别。18
品类
标题要求
注意事项
通用标题
成色等级*+ 中文品牌*+英文品牌*+基本属性(材质/功能/特征)+商品品名*+规格参数(型号/颜色/尺寸/规格/用途/款式等)+卖点词
  • 示例:99新 乐高LEGO 跑车拼装玩具模型 布加迪 42083
如品牌仅有中文或英文,仅需填写一项。
二手3C数码
成色等级*+中文品牌*+英文品牌*+型号+商品品名*+卖点词
  • 示例:99新 华为 HUAWEI FreeBuds Pro 无线蓝牙耳机 主动降噪
二手笔记本电脑
标题1:成色等级*+中文品牌*+英文品牌*+型号+商品品名*+尺寸+CPU+内存+硬盘+卖点词 单链接单配置
标题2:成色等级*+中文品牌*+英文品牌*+型号+商品品名*+尺寸+卖点词 单链接多SKU配置
  • 示例:
99新 联想Thinkpad T14 14英寸i5 8G内存256SSD商务笔记本电脑
99新 戴尔Dell灵越5000 14英寸轻薄便携办公笔记本电脑
二手手机/平板
成色等级*+中文品牌*+英文品牌*+型号*+商品品名*+内存+卖点词
  • 示例:99新 华为 HUAWEI Mate 40 RS 手机 12+256GB 保时捷设计超感知徕卡五摄手机
二手大家电
成色等级*+中文品牌*+英文品牌*+型号*+商品品名*+其他信息
  • 示例:99新 LG S649MC19B对开门冰箱647升黑色
  • 商品的品牌信息须标注在商品名称或型号/规格之前,其他信息在标题中的位置不限;
  • 品牌型号、颜色等按厂商发布信息填写;
  • 同一链接内禁止出现多个品牌商品;
  • 如品牌仅有中文或英文,仅需填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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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商品主图
  • 图片格式:png,jpg,jpeg
  • 图片尺寸:至少600像素*600像素,建议上传1:1图片
  • 图片大小:图片大小不超过1M
主图
展示内容
第一张
商品和包装实物拍摄
第二张
商品正面白底图
其余三张
商品正反面及外包装图,除成色为“准新”商品以外,商品使用痕迹或磨损部位需至少展示1张;
  • 如果是强制3C认证的商品,必须在第三张主图展示3C认证标志;
  • 经营的产品属于国家能效标识范围的,则必须在第四张主图展示能效标识:需提供与产品清单内某个型号一致的产品机身粘贴的能效标识贴实拍图;如产品清单内包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储水式厨宝三类产品,则必须提供此三类产品每类任一型号的能效标识贴实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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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商品详情
商家须如实描述商品的信息,确保商品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真实性,需在显著位置明确描述商品成色、瑕疵,以及包装、配件情况。具体规范如下(以下商品详情内容带*的模块必须展示):
商品介绍*
  • 品牌信息
  • 产品功能及参数
  • 须明示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规格;
  • 产品主要功能及规格参数,以官网参数为准,无官网参数的以产品外包装或产品说明为准;
  • 各类认证信息图:例如强制3C认证、能效标识等;
  • 注:在国内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标签上须标注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信息;进口家用电器产品,标签上须标注原产国和简体中文说明。
  • 产品防伪信息提示:有官方防伪措施的产品,商家应展示商品防伪信息并告知查询方法。
  • 产品成色定级标准:必须在描述中公示产品成色定级标准及对应各等级成色说明。
  • 明确描述该商品成色,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商品外观状况
  • 商品磨损瑕疵(掉字、划痕、掉漆、磕碰等)
  • 如是电子产品,需标明电池使用效率
  • 功能缺陷情况
  • 是否在质保期内
  • 是否有维修史
  • 包装以及配件情况
商品展示*
  • 商品外观展示
  • 磨损瑕疵细节展示
  • 包装、配件展示
  • 如有货源证明,展示商品货源相关证明或购买凭据
  • 如为二手电器电子产品,建议展示中国旧货业协会统一印制的“旧货”标识
拍前咨询
商家应在商详页引导消费者在下单前联系店铺商家确认商品货源及商品相关问题
售后保障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售后保障:
  • 如有其它增值性服务,请写明
  • 售后保障计算时间及范围
注意事项
提示事项
其他
按商品对应品类的行业发布规范要求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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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商品质量要求
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标注执行标准应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后续相关国家标准更新,商品质量则应符合新的执行标准。
二手商品在安全、环保、卫生、适用方面进行检查鉴定,品质达标才可再行销售。
现行相关标准:
  •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 SB/T 10398.2-2013 旧货品质鉴定
  • GB/T 33492-2017 旧货(二手货)市场经营管理规范
  • SB/T 10688-2012 二手货(旧货)经营企业经营管理规范
  • SB/T 11179-2016 旧货市场交易规程
七、【内容规范】
7.1 禁止推广的商品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平台禁止达人推广部分商品,被禁止推广的商品详见《【商家—发布违禁商品/信息】细则》
7.2 宣传规范
7.2.1 商家发布商品信息时,需遵守《商品信息发布规范》及“商品信息要求”。
7.2.2 创作者以直播、短视频等方式推广(分享)商品时,需遵守《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 中的相关规定。
(1)对于商品的推广/描述,特别是商品成色、瑕疵、尺码、配件是否齐全、外观、维修史等信息,需与商详页保持一致,瑕疵及尺码需在直播过程中做重点展示和讲解。
(2)不得夸大、虚假描述,不得过度承诺。
(3)如实描述相关检测报告,报告未显示内容不得描述为报告结论。
(4)不得引导用户违法转售跨境商品。
八、【违规处理】
8.1 资质相关
8.1.1 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或更新资质的,将依照《【商家—未按规则提交资质材料】细则》进行处理;
8.1.2 如提交的资质是虚假的,将依照《【商家—提供虚假资质】细则》进行处理。
8.2 商品相关
8.2.1 如商家出售《【商家—发布违禁商品/信息】细则》中的商品及现有品牌库中未开放售卖的品牌,将依照《商家违规行为管理总则》进行处理;
8.2.2 如商家未经审查许可,出售定向准入类目的商品,将依照《【商家—发布非约定商品】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8.2.3 如商品信息中缺少上述各项要求的,将依照《【商家—滥发信息】细则》进行处理;
8.2.4 若不符合商品质量要求的,将依照《商家违规行为管理总则》进行处理;
8.2.5 若不符合商品标识标签要求的,将依照《商家违规行为管理总则》进行处理。
8.3 内容相关
将依照《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电商创作者违规与信用分管理规则》相关规则,对违规推广的创作者进行处理;同时,平台有权依照《商家对关联达人商品推广行为的管理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理。
8.4 履约相关
8.4.1 商家发货需遵守《商家发货行为管理规则》,针对恶意超卖造成缺货/无货的,订单赔付标准为:订单实际支付金额的10%,单笔赔付最低不少于5元,最高不高于1000元。
九、【服务保障要求】
9.1 “七天无理由”服务要求
七天无理由,指消费者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并符合完好标准的商品,可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商家需遵守《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为消费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 二手3C数码商品必须选择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未激活商品激活后不支持),其他类目商家可选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 使用订金找货产品的商品,当消费者已支付尾款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 针对“全新未使用”商品,商家必须选择“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9.2 售后要求
商家需遵守《商家售后服务管理规范》中对于售后服务的要求。
  • 使用订金找货产品的商品:消费者支付订金后2小时为冷静期,冷静期内消费者可随时发起退款;如已超过冷静期,消费者发起退款的,待找货时效到期后,尾款原路退回。
  • 大家电类商品:所售商品需支持品牌方保修服务;若商品需上门安装,则商家需提供上门安装服务。
  • 部分二手3C数码类目商品的质保要求如下:
二手类目
质保政策
二手手机整机
整机质量问题 一年质保
二手平板电脑
整机质量问题 一年质保
二手笔记本电脑
整机质量问题 一年质保
二手组装电脑
整机质量问题 一年质保
二手(品牌台机/品牌一体机/服务器)
整机质量问题 一年质保
二手相机/摄像机
整机质量问题 一年质保
全屏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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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针对质量问题维修产生的维修费及运费由商家承担,非质量问题产生维修费由用户承担,运费协商承担;
9.3 飞鸽IM使用要求
飞鸽是平台提供给消费者和商家的即时沟通工具,通过该工具,消费者可以联系商家,进行商品或服务咨询。商家在使用飞鸽和消费者沟通的过程中,需遵守《飞鸽服务使用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9.4 争议处理规范
商家发布的上述商品如在交易过程中产生消费者争议,需按照《售后争议处理总则》进行处理。
二手数码类目在交易过程中产生消费者争议,可以参考《二手数码类争议处理细则》进行处理。
第十章【附则】
10.1 【生效时间】本规范于2024年 月 日首次生效。
10.2 平台有权对本规范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 。 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
10.3 平台商家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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